基层党组织部分基础规范建设(一)
2015年01月04日 08:01
摘要:

基层党组织部分基础规范建设(一)

一、党支部(总支)自身建设

1、党组织的设置形式:

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凡任期届满的支部委员会都应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支部委员因人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支部正常工作时,如果支委会任期届满,应召开支部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如不到改选时间,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补选。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都应当按时改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要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2、党支部换届工作

根据市组要求,目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采用“公推直选”方式。

“公推”指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直选”一般是指党员人数在500以上的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或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党员人数在500以下的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二、三会一课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一般每月1次。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课,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等。党的组织生活要落实“三有”:有主题、有讨论、有实效。

党内教育活动分为经常性教育活动和集中教育活动。“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是经常性教育活动。“三会”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集中教育活动,是根据某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进行的活动。比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

又称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3个月召开1次。

关于接受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和对党员劝退或除名的决定,要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全体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集中研究决定党支部重大事项的一种主要形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并且有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的决定才有效。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足7人时,一般不设支部委员,只有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党小组会:

由党小组长主持,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党课:

对党员以上课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重要方式。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形式是课堂讲授,还可以结合电化教育、社会调查、知识检测和典型报告等形式进行。

西本简介 | 会员注册 | 服务协议 | 西本快讯 | 意见反馈 | 内部OA | 会员办公 | 企业邮箱 | 开放平台
西本新干线 版权所有. 苏B1-20110076 沪ICP 12025672号-2
Copyright © 1996-2010 All Rights Reserved.